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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公务员以宪法为主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普法办,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培训实施办法》规定,市委组织部、市普法办决定开展 2023 年度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以宪法为主题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 (县处级以上市管领导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另行组织实施)
  二、培训考试内容
  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宪法、民法典、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保密法、公务员法等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法规制度;新颁布的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
  三、培训考试方式
  (一)市直机关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普法办共同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普法办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
  (二)市直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由单位统一报名。市直各机关单位于2023年11月17日前完成报名工作,报名路径登录温州市公务员综合管理系统(http://10.563217:8088/hzb/)点击公务员培训-培训报名-2023 年市直机关法律知识培训 (报名前请核对更新公务员管理平台的单位人员信息,确保人员姓名、职务职级、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逾期未报名将无法参加考试。
  (三)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采取网上学习题库的形式进行市普法办会同有关单位建立2023 年度全市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题库 (共 210 题),参加培训考试公务员自文件发布之日起登录“温州市领导干部与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平台(http://wzfz.0577oa.net/)或“温州法治”微信公众平台(法律服务-法律知识考试题库)下载题库进行学习
  (四)市直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在网页端“温州市领导干部与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平台”(http://wzfz.0577oa.net/)、“温州法治”微信公众平台上同时进行,市直机关公务员可直接使用身份证号和密码(初始密码统一为: 123456)登录上述任一平台参加考试。在网页端参考的考生使用浏览器打开“温州市领导干部与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平台”(http://wzfz.0577oa.net),点击“进入考场”即可进入考试平台登录界面;在微信端参考的考生可在微信中搜索“温州法治”微信公众平台,点击“法律服务”-“学法考试”栏目进入考试平台登录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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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满分为 100 分,由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50 道)生成。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60 分及以上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可当场即时参加补考,以最高分作为最终成绩。
  (五)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免予考试:
  1.正在参加法律专业学历 (学位)学习的;
  2.当年在党校(行政学院)或经组织选派在其他院校参加过10 天以上各类脱产学习的
  四、培训考试时间
  2023 年度市直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及补考时间为 11月24日至 12月3日,各单位公务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完成培训考试,每人最多可以考 3 次(含补考),每次答题时间为120分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工作是全面推进法治温州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重要环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推进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不折不扣完成落实。
  (二)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本地本单位的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各项制度,积极搭建法律知识学习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学习活动,大力营造学法用法氛围,做到严格要求、组织有序、全员参加。市直各机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如实按时报送参考人员信息,及时督促本机关单位公务员完成培训考试。
  (三)注重成效。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列入《2023 年法治温州建设考核评价办法》 (温委法办[2023]16号)考核内容,各单位的参考率、合格率均要求达到 100%,对不达标的单位将根据《2023 年法治温州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进行扣分。

  联系人:市普法办彭乐霞,联系电话: 88967511;杨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3957773536。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州市普法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